首页 --> 新闻发布 -->正文
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重大活动协调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需党政办协调的重大活动是指涉及党务或行政及相关工作,需跨部门、跨条线进行协调的重要事务。
2、党政办作为学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党务、行政及相关方面的重大活动。
3、若学校其它部门有需党政办进行牵头协调的需求,请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请示,写清事由,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落实。
4、本制度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周边交通)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