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委〔2017〕94号
关于上海大学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7年上海大学第12次党委常委会决议,学校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如下:
金东寒 党委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战略研究院;联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
文学国 副校长(挂职)
协助分管文科科研和智库工作以及校长委托的专项工作,联系社会学院和法学院。
夏小和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全面负责纪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宣传、舆情监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监察、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分管业务的改革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纪委办(监察处)、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分管审计处;联系社会科学学部(筹)、外国语学院、图书情报档案系。
徐 旭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协助分管综合改革,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德育、共青团、维稳工作以及老干部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督办、信访、法律事务、校友联络和募捐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党委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对外联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校董事会秘书处)、社区学院(学生社区管理部);联系上海电影学院、上海美术学院、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人才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龚思怡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协助分管干部和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才、干部教育、妇女、统战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化战略制定与实施、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分管业务的改革工作。
协助分管组织人事部(党委统战部、党校、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大学工作站),分管机关党委、党委教师工作部、国际事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孔子学院办公室)、教育质量考察与评估办公室、妇委、基础教育发展集团;联系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悉尼工商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
段 勇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文科科研、服务社会、艺术创作、智库、档案、网络安全、信息化技术应用和平台建设及维护工作,以及分管业务的改革工作。
分管实验设备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筹)、出版社、期刊社;联系高等研究院(侧重服务文化艺术传承创新、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文学院。
吴明红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研究生培养、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军民融合、保密管理、理工科科研、服务社会、知识产权管理、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以及分管业务的改革工作。
协助分管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分管研究生院、创新管理部、科技园区(管委会);联系高等研究院(侧重服务国民经济发展、国家战略安全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
聂 清 副校长
负责本科生培养、教学改革、招生、就业以及分管业务的改革工作。
分管教务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管理教育研究院(MBA中心)、上海经济管理中心、计算中心;联系钱伟长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
宋 彬 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协助分管财务管理,负责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分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公司;联系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欧阳华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后勤保障、食品安全、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营、节能减排、安全保卫、消防、防台、防汛、防雷、安全生产以及分管业务的改革工作。
分管工会、后勤集团、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基建处、乐乎楼集团、延长校区规划调整建设指挥部;联系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土木工程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7
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