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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朱曈、潘美瑜被任命为宝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经组织推荐、面试选拔等程序,上海大学朱曈、潘美瑜被任命为宝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


以下转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任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2024年6月26日,经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丁荣滨等297人为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公告原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5nj7f5Iq2XXDfx_ub2N0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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